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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5日,省自然资源厅组织专家对我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三十三项整改任务进行了验收。经查阅有关材料并经认真讨论,原则同意此项整改任务通过验收。现将《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三十三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意见》进行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办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并提供反映人员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便于后续反馈。
公示期:2026年3月5日-3月18日(10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白山市浑江区翠柏路5号督察办公室
联系人:张驰 联系电话:0439-3249395
白山市生态环境保护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3月5日